Paige Yeh
登登~果不其然下午就在家族群組中看到這篇「長輩文」。大家的長輩可能也收到了吧🤔講得煞有介事還罵大家法盲,看到的話還是幫忙澄清一下吧! 第一,「逃犯條例本來在香港回歸之前就有⋯卻不包括中國大陸、澳門和台灣,這次是把中國大陸、澳門、台灣⋯」❌ ✅根據逃犯條例現行法第2條,逃犯條例的適用僅排除「中央人民政府或中華人民共和國」。 💁🏻♀️香港政府與中國是把台灣定義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其他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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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订)條例草案 香港立法會考慮機關 香港立法會立法歷史法案公布日期 2019年3月29日呈交者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首讀 2019年4月3日相關法例 逃犯條例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 現狀:未決 《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修訂)條例草案》,簡稱「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民間及媒體報導俗稱「逃犯條例」、「引渡條例」、「送中(終)條例」(Kuso)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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