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當事人若當場自行和解,事後因需申請保險理賠或(受傷)傷勢加重,要如何處理?
交通事故當事人當場自行和解,未報(警)案處理,事後因保險理賠或發現傷勢比預期嚴重等情形時,當事
交通事故當事人當場自行和解,未報(警)案處理,事後因保險理賠或發現傷勢比預期嚴重等情形時,當事
網傳「騎車自摔一定要報警」的影片及訊息,內容聲稱最新規定騎車自摔一定要報警,不然會被開罰 3,000 元。經查證,騎車自摔並未規定一定要報警,但若是要申請駕駛人傷害險之類的保險理賠,就必須報案取得「當事人登記聯單(三聯單)」,讓保險公司確認駕駛人是自摔事故,而非其他故意行為所導致;如果摔車當下沒有立
無法取得資料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前項之汽車尚能行駛,而不儘速將汽車位置標繪移置路邊,致妨礙交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應即採取救護措施及依規定處置,並通知警察機關處理,不得任意移動肇事汽車及現場痕跡證據,違反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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