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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Ann 查核回應
此為《呷新聞》刊登的社論,但其中對於台灣現行法規有誤解與錯誤詮釋。

1. 非屬密件、未涉及刑事責任的案件,屬於「內部行政管理事項」,依《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第9條,可依機關首長指示,辦理行政調查,並無需陳報「法務部廉政署」立案或備查。因此,衛福部長陳時中有權啟動衛福部政風處,辦理內部行政調查。

2. 依《政風機構執行行政調查作業要點》,執行行政調查時,同時受該管政風機構長官、上級政風機構及「法務部廉政署」指揮監督。

資料佐證

政風機構執行行政調查作業要點
https://www.central.taichung.gov.tw/media/366769/政風機構執行行政調查作業要點逐點說明.pdf

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I007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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