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Asdfgh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Asdfgh 查核回應
2015年歐洲人權法院針對義大利的判決(OLIARI AND OTHERS v. ITALY),已明確宣示:簽約國如未立法保障同性伴侶的法律上權益,就是違反歐洲人權公約第8條中,對私人及家庭生活保障的積極義務。歐洲人權法院判決提起訴訟的同性伴侶勝訴,義大利政府敗訴。可見國家應該給同性伴侶法律保障,確實為歐洲人權公約中重要的人權保障要求。歐洲人權法院從來沒有說過「同性者沒有結婚的權利」或是「同性婚姻不是人權」。

資料佐證

http://equallove.tw/questions/30

以上內容「Cofacts 真的假的」訊息回報機器人與查證協作社群提供,以 CC授權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4.0 (CC BY-SA 4.0) 釋出,於後續重製或散布時,原社群顯名及每一則查證的出處連結皆必須被完整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