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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Asdfgh 查核回應
原文錯誤,登記為候選人的年齡門檻,還是要依憲法及法律的規定。
新條文寫明「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因此最終各個職位的參選年齡,仍會看到時候立法院如何進行相關配套的修法,在立委修改選罷法之前,就算修憲案通過,也只能讓年滿18歲的民眾可以投票,暫時不會出現18歲的立委或議員。除非《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也下修年齡限制。
1126修憲複決公投將"選舉權"年齡門檻調降至18歲,通過後是18歲就能投票,並不是"被"選舉權,非得為候選人;登記為候選人的年齡門檻,還是要依憲法及法律的規定。例如,依憲法及現行法律規定,40歲才能參選總統、23歲才能參選立委與里長。

資料佐證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76787
https://www.cec.gov.tw/article/content/?id=NEWS&target=/article/A0197

反對修憲因為會讓18歲就能選立委和議員?學者和立委:還是要看後續配套修法,但「有何不可」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學這指出,不同民代職位年齡如何限制立法院未來仍有討論空間,但是就算立委們最後通過「最激進」的版本,讓18歲可以投票也可參選除了總統外的選舉,「又有何不可?」,選舉本來就是種檢視,假如認為一個候選人不夠格,「就不要投給他」。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76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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