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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2004年通過並實施的《性別平等教育法》是我國性別平等教育政策擬定及推動工作之法源基礎,將性別的概念從生理性別擴展到性別特質、性傾向和性別認同,強調以教育方式教導尊重多元性別差異,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

傳統的兩性教育只會複製並助長了性別暴力的文化,積極平權式的性別平等教育才是翻轉性別暴力的關鍵方法。

資料佐證

http://www.tgeea.org.tw/voice_content.php?id=120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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