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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拚出口及刺激消費,行政院日前提出「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修正案,明訂條文生效日起5年內,車主將持有滿1年以上、未辦理車輛停駛登記、且已出廠2年以上的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交由車商出口,在出口前後6個月內購買新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新車應徵的貨物稅每輛可定額減徵5萬元。

這項修正案日前已一讀付委,將由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排審,趕在12月中旬本會期結束前完成三讀。不過政院版汽車汰舊換新減免貨物稅方案,消費者必須在購買新車前,先向車商表達要適用該方案,舊車在規定期限內出口才得適用減免規定。

資料佐證

史上最優惠 購車減7萬貨物稅 救經濟,朝野立委聯手大加碼,減稅金額優於政院版5萬元,且與出口脫鉤 @立法院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12350&pid=158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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