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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dfgh 認為 含有正確訊息
引用自 Asdfgh 查核回應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駕駛人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1400元以下罰鍰。

資料佐證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2&flno=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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