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E 認為 含有個人意見
引用自 E 查核回應
永安漁港器官交易案件屬於事實,其他部分如、「若邀約海上活動...奉勸拒絕」屬於個人意見看法,與案件事實並無關係。

不同意見出處

桃園地檢署官網新聞稿
https://www.tyc.moj.gov.tw/294079/294166/294168/1051212/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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