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E 認為 含有正確訊息
引用自 E 查核回應
以“桃園永安漁港人體器官交易”搜尋,桃園地檢署官網2023/3/29公佈一篇新聞稿:1120329嚴打人口販賣 保障民眾安全 本署檢察官起訴摘取器官犯罪集團。

員警執行網路巡邏發現有人尋找收購人體器官買家,便喬裝「中人」(即為器官買賣雙方牽線之人),佯裝協商談妥進行交易,約定在桃園市永安漁港見面,在永安漁港停車場當場逮捕。後藉由調閱車行、現場監視器及通聯資料等分析比對,先後搜索5處所,將本案共犯逐一拘提到案,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又發覺嫌犯從事“收取人頭帳戶、控制提供帳戶者人身自由”之工作,又再循線查得人頭帳戶拘禁現場,全案經檢察官偵結後提起公訴,並向法院求處重刑。

資料佐證

桃園地檢署官網新聞稿
https://www.tyc.moj.gov.tw/294079/294166/294168/1051212/post
此查核回應尚被用於以下的可疑訊息

以上內容「Cofacts 真的假的」訊息回報機器人與查證協作社群提供,以 CC授權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4.0 (CC BY-SA 4.0) 釋出,於後續重製或散布時,原社群顯名及每一則查證的出處連結皆必須被完整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