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可以坐下來談的話,你可以接受嗎?
本來就要接受了。」
和平協議並不保障和平。而且以歷史觀之,中國欠缺履行合約的誠意。
俄羅斯與烏克蘭曾於2014,2015簽署兩次明斯克協議((Minsk Agreements),但最終還是於2022入侵烏克蘭,2022年至今的俄烏和平談判也未帶來和平。
1951年簽訂的《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簡稱《十七條協議》),該協議由中央政府代表與西藏噶廈代表在北京簽訂,承諾解放軍入藏後將保持西藏現行政治制度與達賴喇嘛的地位,並尊重宗教信仰與風俗,實現西藏的「和平解放」和高度自治。然而,協議簽署後,中國逐步實施其控制,尤其在1959年拉薩騷亂後,中共解散了噶廈,撕毀協議,開始對西藏進行更全面的統治,達賴喇嘛流亡,這段歷史至今仍是中藏關係的核心爭議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於1984年12月19日由中國國務院總理趙紫陽與英國首相瑪格麗特·柴契爾在北京簽訂,英國外交大臣鮑里斯·約翰遜於2017.6.29發表聲明說:"英國在與中國的《聯合聲明》中立下的對於香港的承諾,在今天仍然與20年前一樣有力。"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陸慷則在次日舉行記者會,回應:"現在香港已經回歸祖國懷抱20年,《中英聯合聲明》作為一個歷史文件,不再具有任何現實意義,對中國中央政府對香港特區的管理也不具備任何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