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Lin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行經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並非網傳之3600 - 7200元。

而根據該條例第53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紅燈右轉,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非網傳之5,400元。

資料佐證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https://www.tamsui.police.ntpc.gov.tw/cp-258-53874-21.html

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2&flno=53

以上內容「Cofacts 真的假的」訊息回報機器人與查證協作社群提供,以 CC授權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4.0 (CC BY-SA 4.0) 釋出,於後續重製或散布時,原社群顯名及每一則查證的出處連結皆必須被完整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