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鄭家齊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鄭家齊 查核回應
目前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行經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並非網傳之3600 - 7200元。

而根據該條例第53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紅燈右轉,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非網傳之5,400元。

對於無憑無據的消息,請駕駛人不要輕易相信轉發,反而助長不實訊息。

資料佐證

https://www.tamsui.police.ntpc.gov.tw/cp-258-53874-21.html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2&flno=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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