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Lopi 認為 含有個人意見
引用自 Lopi 查核回應
(1)《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沒有證據的指控,只是個人意見。個人意見做參考可以,做查證論斷則不可,我們不能硬說它是正確,或硬說它是不實錯誤,因為我們沒有確確實實的證據。
(2)《誰主張,誰舉證》郭台銘主張政府擋疫苗,那他就負有舉證的責任。郭台銘說:”這些過程有很多證據資料,如有必要我會整理公佈”. 我們只能等郭台銘公佈關鍵性證據,再對他公布的證據做查證.
(3)在司法程序裡誰主張,誰舉證常常成為《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不同意見出處

[1]https://zh.wikipedia.org/wiki/舉證責任_(法律)

舉證責任 (法律)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舉證責任又可稱提供证據的責任(英文:Burden of proof、Standard of proof、證明度)是在證據法中有多義且模糊的概念,此責任通常取決於相關實體法律的規定,法庭採納的推定及規則可能在不同情境下移轉舉證責任[1]。 對於舉證責任問題歸屬為程序問題還是實質問題,存有分岐[2]:一般大陸法系國家把舉證責任定於實體法(如民法典),而普通法系國家則常把舉證責任當成程序法問題,然而英美

https://zh.wikipedia.org/wiki/舉證責任_(法律)
此查核回應尚被用於以下的可疑訊息
是誰幫蔡總統傳話,叫我不要買疫苗的?我告訴大家,那個人就是前總統府秘書長,李大維,這些過程有很多證據資料,如有必要我會整理公佈。

前天深夜,總統府發言人急著跳出來說:「絕對沒有人阻擋採購疫苗」,並列出一長串的時序表。

但其實那些躲在背後阻擾的力量,卻是大家在圖表上看不見的。

2021年5月,國內疫情嚴峻,每天都有許多人染疫身亡,我向政府表示願意採購疫苗,李大維是政府的代表,我們溝通無數次,然而到了2021/6/17我卻接到李大維的一通電話,他告訴我:「這個大小姐說,你還是不要買了。」

那晚,我又氣又難過,整晚睡不著。

我終於知道,為什麼這種攸關全國人民性命的事情,竟然要耗費一個月的時間在開會、協商、文件程序往返,而且還沒有實質進展。原來就是有 看不見的力量在技術性拖延!

我失眠了整晚,心中感到非常絕望,於是寫了一段文字,向蔡總統請求會面報告,希望取得她的同意。

感謝當時許多人站出來一起向蔡總統發聲,政府才被迫調整做法,讓疫苗採購繼續推動下去。但許多不為人知的真相,卻讓人民晚了幾個月拿到疫苗。

這幾個月,原本可以少死多少人?對你們來說只是每天記者會上浮動的數字,對死者家屬來說卻是一輩子的傷痛!

這就是為什麼這件事情過後,我一直說,國家的領導團隊,心中要有人民。因為你真的只有親自跟民進黨交手過,才知道他們為了政治利益可以無情到什麼地步。

轉自 郭台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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