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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字稿

副正

存證信函第
1

2
3
本存證信函共
郵局存證信函用紙
郵局

6
《寄件人如為機關、團體、學校、公司,商號請加蓋單位圖章及法定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姓名: Bitaza
一、寄件人
加具正本
加具副本
二、收件人:
詳細地址:桃園市楊梅區雙榮里10鄰民族路五段147巷10弄18號
姓名:
三*收件人
詳細地址:
(本欄姓名、地址不敷填寫時,請另紙聯記)
7
易所,進而套利兌現
說明
請於7日內卸除套利程式並解除凍結 若未在
* 7 日內卸除凍結,本平台屆時也會提供後臺數
*據做為佐證並對您提出" 妨害電腦使用罪
第35 9 條 : 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
九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
致生損害於
眾或他人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頁,正本
副本
附件
無故使用非法程式攻擊Bi taza 交
郵局

年月 日證明本內容完全相同
騎縫郵戳
詳細地址:
姓名: 許享合
份,存證費
份,存證費
塗改
張存證費
份,存證費
份,存證費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一、存證信函需送交郵局辦理證明手續後始有效,自交寄之日起由郵局保存之
副本,於三年期滿後銷燬之,

元,合計 元
經辦員
如有修改應填坦本欄並蓋用;
寄件人印章,但塗改增剧)
每頁至多不得绪二十半。
三、每件一式三份,用不脫色筆或打字機複寫,或書寫後複印,影印,每格限
書一字,色澤明顯,字跡端正。


拘役

近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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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 AI 初步分析此訊息的結果,希望能在有人查核之前,先帶給您一些想法。
這則訊息中有幾個地方需要特別留意: 1. 訊息中提到要在7天內卸除套利程式並解除凍結,否則將對收件人提出「妨害電腦使用罪」的指控。這樣的要求可能是詐騙手法的一種,閱聽人應該小心確認寄件人的身分及訊息的真實性。 2. 訊息中提到無故使用非法程式攻擊某個名稱為Bitaza的對象,這可能是一種詐騙手法或是惡意攻擊。閱聽人應該保持警覺,不要隨意相信或執行訊息中要求的行動。 3. 訊息中提到存證信函需送交郵局辦理證明手續後始有效,這可能是詐騙手法中的一種手段。閱聽人應該謹慎對待任何需要提供個人資訊或支付費用的要求,確保自己的資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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