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公然造謠!
胡說八道、扭曲事實、若非無知就是惡劣!
對不起台灣先賢先烈!
賴謠言稱:「五五憲草或1946年所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台灣是沒有派員參加。」
五五憲草為什麼沒有?因為民國25年,台灣正被日本殖民。日本人連地方選舉都不給台灣人實施。
然而台灣光復後,陳儀不僅實施地方選舉、選出縣市參議會,隨即選出制憲代表,讓剛光復的台灣也能到中央,說明了國民政府對台灣的熱愛。
中華民國憲法制訂,有台灣代表的參與,中華民國憲法,與台灣息息相關!
以下為歷史事實;
台灣省代表名額為18名,扣除已選出的僑選代表郭耀廷,其他17名的選舉方式為「間接選舉」:先由各縣市參議會及職業團體預選,再由省參議會決選。
其中8縣各1人,臺北市1人,婦女代表1人,高山族代表1人,農會代表2人(含漁業代表1人),工會代表2人(含鐵路工人代表1人),商業代表2人(含航業代表1人),僑選1名。
農會代表為洪火煉,漁業代表為劉明朝,工會代表為吳國信,鐵路工會代表為簡文發,商會代表為陳啟清,航業代表為紀秋水,臺灣華僑代表為郭耀廷。
區域、婦女與高山族代表於10月30日臺灣省參議會第一屆第一次臨時大會上選出,有顏欽賢(臺北縣)、黃國書(新竹縣)、林連宗(臺中縣)、李萬居(臺南縣)、林壁輝(高雄縣)、張七郎(花蓮縣)、鄭品聰(臺東縣)、高恭(澎湖縣)、連震東(臺北市)、謝娥(婦女)、南志信(高山族)等11位,共18位制憲國大代表。
選舉辦法如下:區域代表由各縣市參議會先選出十名候選人;職業團體代表,則由各已有組織之團體推出十位候選人,再將候選人提交省議會票選。
於11月5日在台北市集合,兩天後11月7日乘坐飛機赴上海再轉到南京報到,參加11月15日的國民代表大會開幕。並於12月25日通過《中華民國憲法》,決定於1947年1月1日公布、同年12月25日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