務必仔細閱讀 在合乎法律流程下,大學教授如何被詐騙得手?請仔細閱讀 林光瀅 是大學教授 南華大學教授受騙的真實事件經過,不讀會後悔: "花五萬多上了一堂人生該上的法律常識課" 各位親愛的友人: 分享一下我最近的受騙經驗「乖乖交了五萬多元」 事情經過是: 我四月底五月初收到「元誠」公司寄來的「存證信函」說我欠他三萬七千多,因為是沒有的事,我理所當然覺得是詐騙事件,也沒理會他。六月收到台中地方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說我欠「元誠」這家公司錢應償還,如有異議要 20 天內提出,只是一張自說自話的紙,我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一樣置之不理。 最後八月初收到彰化地方法院的「執行命令」,主旨告知:將強制從我任職處扣薪水償還,我雖然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但居然對方也知道我的工作資料,我就打電話去彰化地院查詢,赫然被告知這是真的! 我回頭理解整個事件才知道這個民事非訟事件的流程:“重點來了“「存證信函」、「支付命令」、「執行命令」,對方已經讓非法變成合法,只因我沒有在 20 天內提出異議!也就是說我沒有在 20 天內說對方是錯的,就表示我默認對方是對的! 對方依時間逐步取得必要法律效力後,「執行命令」已經是有法律效力的強制執行,結果三萬七連他所說利息,我總共乖乖匯入五萬三千多到他指定戶頭裡。 有無救濟之道,有!你可以「再起訴訟」,但是律師跟我分析,我要付出的時間、力氣與成本恐怕不划算,就現實付出與經濟效益絕對不划算 ,我是個很怕麻煩的人,又很清楚再起訴訟跟這些人攪和 ,我要付出的情緒成本恐怕更高,五萬多,算了,就認栽了! 我到彰化與台中地院聲請閱卷,發現對方真是有「個案控管」地逐步處理相關申請,我因個人資料外流在他們手上而感到不安! 有位朋友幫我問到一位律師,很巧的是他老婆也收到類似的一封信,跟我一樣是被說欠「和信電信通訊費」,不過律師處理的方式在此建議給各位: 1. 先到遠傳(和信98年已被遠傳合併)直營門市填一張「未申辦聲明」 (制式勾表格而已) 2. 再到地院提「異議」 這樣就沒事了 律師也說更簡單的作法,其實只要在 20 天內跟地院提「異議」地院就必須重起調查,開庭審理,其實也會沒事的。壞就壞在我自認沒做這件事,覺得是詐騙事件就都仗勢天理還在,不處理。 我現在才學會有人隨意指控你,不要以為對方是瘋子騙子就置之不理,你不說他是瘋子騙子,反倒自己變成百口莫辯的傻子! 其實事情發生到現在三個多星期,我還是處在訝異我們的民事訴訟處理流程可以如此簡單讓人受害 詐騙集團可以只用兩封信、兩張紙(都沒有任何附件說明)讓我一個大學教授因懶散乖乖認輸賠錢,詐騙集團的專業實在比我的專業好賺太多 了 所以我花五萬多上了一堂神奇的法律常識課,提醒大家別跟我犯一樣的錯誤! 請互相轉告:最新騙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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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命令的法律在 2015 年修法後,其差別在於:有沒有「確定力」這件事情。修法後,債權人若因為「支付命令」這件事情要去做異議,讓法院承認對方有債務的話,其實有一個執行的效力。也就是說,不是法院就完全認可「對方有欠你錢」這件事還可以爭執,若要爭執的話就需另外提訴訟。
如果民眾收到支付命令後,真的覺得自己沒有欠錢,或是金額有任何的問題,都應該要提出異議讓法院去判。

資料佐證

https://www.mygopen.com/2021/02/pay-warrant.html

【查證】南華大學教授林光瀅因「支付命令」被詐騙得手?律師:收到有疑義應提異議

網傳「南華大學教授因支付命令受騙」的訊息,MyGoPen 針對訊息所稱的「支付命令」內容諮詢律師。律師表示,在過去支付命令的相關法律尚未修法前,只要雙方在法律程序前半段無任何爭執、債務人什麼都不做,法院等於認同債權人的主張,也就會導致流傳內容所稱的詐騙事件。修法後,債權人若因「支付命令」做出異議,不

https://www.mygopen.com/2021/02/pay-warra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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