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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字稿

變這個年輕人的。這是真實的案例嗎?
這是真實案例,而且還不只發生一件。
觀眾朋友們,這段時間不要去上廁所,不可以轉台,這是很重要,很重要。
因為詐騙集團現在不斷地升級、升級、再升級。
你升級到什麼程度呢?
你應該知道很多致富命令都是假的。
你也知道很多檢察官都是假的。
那詐騙集團也知道你已經知道了,對不對?
他現在更聰明,他給你真的致富命令。
他用造假的借據,造假的一些
現代貨本票的證據,去法院申請真的致富命令。
那你收到法院通知你的致富命令,你一定會認為是假的。
就像剛剛律師說的,憲哥就想說,我當時去欠了五千元,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你以為他是假的,你就不會理他。
但這是詐騙集團讓法院發的真的致富命令。
但是假債權所製造的真致富命令。
那你真的不理他之後,完蛋了。
二十天內你沒有去聲明意義。
這個致富命令就讓詐騙集團可以藉此來查封你所有的財產,列處列車。
所以要注意,要注意。
詐騙集團有夠厲害。
真的很厲害。
我再講一個,過去也曾經發生過,影響很多老百姓的。
很多的房東,他的戶籍會放在哪裡?
自己那一間出租的房子裡。
因為我們要用自住。
對,我自住。
我就租給房客,不要報稅。
房客就住在我的房子裡。
我也沒遷走我的戶籍。
我遷走就空屋,就變非自用了。
這個房客真的很厲害。
他也一樣偽造了房東欠他錢的本票。
或者是房東欠他錢的借據。
然後一樣跟法院申請。
法院收到這個假文件,也是刑事審查。
看起來有人簽名。
反正他就發了。
這個致富命令寄到哪裡去?
寄到房東的戶籍地。
那房東不知道。
他不知道,因為房客住在裡面。
那房客又在刻一個房東的章。
房子收起來了。
結果房東從頭到尾都不知道。
有人發過致富命令給他。
而這個房客幫他收了這個致富命令。
20天經過,也變成確定判決。
有效了。
房客在拿著這個法院的致富命令。
確定的致富命令。
申請強制執行拍賣房東的房子。
這個被拍賣。
法院通知誰?
通知房東,你房子還拍賣。
通知到哪裡?
還是這個戶籍地。
所以從頭到尾,房東都不知道。
直到有一天。
房客怎麼跑去沒繳租金啊。
來找一下房客。
你租金這個月要繳。
人去樓空。
連房子名字都不是我的。
房子被拍賣掉了。
錢被房客拿走了。
房東到現在才知道。
好恐怖哦。
已經經過半年一年了。
求償無門。
因為全部看起來都像真的。
法院也是真的。
結果就這種原因。
讓那時候很多的房東。
真的是血本無歸。
什麼都是真的,只有債權是假的。
只有債權是假的。
但是你這個房東。
只要沒有把你的戶籍遷到你。
真的找到你的地方。
你事情就大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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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an 認為 含有正確訊息
引用自 vivian 查核回應
⚠️司法院提醒民眾,在收到法院寄發的文書,一定要立即拆開閱讀,如認為沒有支付命令所記載的債務,應立即向法院提出異議,以保障自身權益。
⚠️司法院提醒民眾在收到法院支付命令,應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1.法院原則上不會通知債務人開庭。
2.收到法院寄發的文書,一定要立即拆開閱讀。如有疑問,可致電法院洽詢文書真假。※法院電話立即查,請點以下連結http://www.judicial.gov.tw/branches/branches02.asp
3.收到法院支付命令後,如對內容有爭議,應在20天內,以郵寄或親自遞狀等方式,向法院提出異議(不必附理由),使支付命令失效。
4.律師指出,「支付命令」核發後,20天內未提出異議,債權人可聲請強制執行的作法,過去曾有詐騙集團利用此方法詐財;為避免此情形,2015年立法院修正《民事訴訟法》第521條,債務人若未在20日內異議,仍可向法院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訴訟。
5.律師建議,民眾收取支付命令後若有疑義,應儘速向法院聲明異議。

資料佐證

https://nh.police.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18888249E52C8E23&s=57A5B82BC5E1D170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4012

司法院各單位及所屬機關電話-司法院全球資訊網-關於司法院-各單位及所屬機關電話

▍司法院各單位電話一覽表 總機:(02)2361-8577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關於司法院-各單位及所屬機關電話

http://www.judicial.gov.tw/branches/branches02.asp

支付命令宣導一詐騙集團假借債權人名義,利用法院支付命令強制執行民眾財產

支付命令宣導一詐騙集團假借債權人名義,利用法院支付命令強制執行民眾財產 有關媒體報導詐騙集團假借債權人名義,利用法院支付命令強制執行民眾財產。司法院提醒民眾,在收到法院寄發的文書,依定要立即拆開閱讀,如認為沒有支付命令所記載的債務,應立即向法院提出異議,以保障自身權益。近年來常有媒體報導民眾遭詐騙集團假借債權人名義,以偽造的證物例如假本票等,向法院

https://nh.police.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18888249E52C8E23&s=57A5B82BC5E1D170

【事實釐清】網傳「南華大學教授林光瀅受騙的真實事件....法院寄來支付命令,他沒有提出異議,結果變成真的欠款...」?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3/4/26版】 一、「支付命令」的確可能淪為詐騙手法,2015年修法後,機率已經降低許多;但傳言描述的南華大學林光瀅教授,並無其人。 二、律師指出,「支付命令」核發後,20天內未提出異議,債權人可聲請強制執行的作法,過去曾有詐騙集團利用此方法詐財;為避免此情形,2015年立法院修正《民事訴訟法》第521條,債務人若未在20日內異議,仍可向法院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訴訟。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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