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這條款 讓黃國昌驚呼「嘆為觀止」 | 政治 | 新頭殼 Newtalk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6月30日通過香港《港區國安法》,其中第38條「非港民不在港也適用」更引起國人憂心,對此,時代力量前立委黃國昌驚呼說「真是令人嘆為觀止」,並稱「從今以後,出國前,要先查查目的地國家與中國有沒有引渡條約」。港區國安法將針對「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恐怖活動」、「外部勢力干預」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6月30日通過香港《港區國安法》,其中第38條「非港民不在港也適用」更引起國人憂心,對此,時代力量前立委黃國昌驚呼說「真是令人嘆為觀止」,並稱「從今以後,出國前,要先查查目的地國家與中國有沒有引渡條約」。港區國安法將針對「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恐怖活動」、「外部勢力干預」
北京6月30日深夜公布「港版國安法」全文6章66條,新法即刻生效,香港從此也進入「一國一制」時代。該法適用效力可謂「無邊無際」,不僅有權處罰香港境內外的香港人,規範對象甚至連境內外的所有國家的人民也無所遁免,這表示台灣人也可能觸犯「港版國安法」,轉機、搭機過境香港也恐怕遭殃。台灣
新華社6月30日深夜發布備受矚目的「港區國安法」全文,刑度與寬度都較預期大,非港人或不在港犯案都適用;4類罪名最高皆可處無期徒刑;此外,定義寬泛的「煽動」分裂國家行徑就能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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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國際法熱門詞彙大賽」,「引渡」在這幾年應該可以排行前幾名。 從 2016 年肯亞政府將台籍詐欺犯引渡到中國審判;英國籍林克穎於 2010 年在台北因酒駕撞死人遭判處有期徒刑 4 年後逃回英國,我國法務部要求英國將林克穎引渡回台執行刑罰;到這個月香港吵得沸沸揚揚的「送中條例」,處理的正是有關引渡的問題。 然而,到底什麼是「引渡」?法律上又該如何看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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