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Pei-Chi Lo 認為 含有個人意見
引用自 Pei-Chi Lo 查核回應
本文屬個人意見評論。疾管署、牙醫師全聯會、露德協會等則有不同觀點:
 
1.疾管署曾於2011年9月5日致醫界通函、2018年6月30日新聞稿表明:除特殊情況,依法愛滋感染者就醫時應告知醫事人員其已感染HIV。
 
但,因仍有尚未被檢驗出的愛滋感染者,因此,即使在感染者健保卡上註記也無法完全排除醫事人員被感染風險;唯有落實「牙科感染管制措施指引」執行標準防護措施,才是保護醫事人員免於感染風險最重要的手段。
 
2.報導者於2018年12月1日曾深度報導此議題,訪談牙醫師全聯會理事長、露德協會秘書長等人的多元觀點。

不同意見出處

疾管署2011年9月5日致醫界通函:
https://www.cdc.gov.tw/Category/ListContent/hNiSMeEgeNrN4_sDaRIO1w?uaid=n_JqiaG69xegl6kMD23VfA

疾管署2018年6月30日新聞稿:
https://www.cdc.gov.tw/Category/ListContent/TKG-8nvtp3Y1fHxeMxWJ1Q?uaid=OR2Nim27uOMbLBAArNfUsw

報導者2018年12月1日的報導:
https://www.twreporter.org/a/refusal-to-treat-hiv-infected-pati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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