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病人看牙 是最易傳染他人的時候。偏偏政府為了愛滋的人權 不准健保卡註記。牙科醫護都無法特別預防。
醫院請病人填寫有無傳染病報告表 愛滋病人隱瞞病情 說謊填報簽名。事後約診不來 又未請假 醫師打了幾個電話也聯繫不上 遂取消之後的約診 排入其他病人。
之後愛滋病人回電話 生氣被取消 醫師從病歷看出他在吃愛滋病藥物,反問他為何未誠實告知病情,如做侵入性治療 他脆弱免疫力容易感染。
愛滋病人不滿,竟請出愛滋病人權促進會 提告醫院 歧視愛滋病人。
要醫師停下門診 來面對他們招開的公聽會,一位牙醫界代表都沒有的公聽會。
有他們找來的感染科醫師代表、 前某某部長 等。
請問 社會在如何對待醫護。
病人人權高漲時,醫護的人權在哪?
難怪認真的牙醫師 憂傷地說:擔心 一般人真的可能會因看牙 染上愛滋病。
近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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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i-Chi Lo 認為 含有個人意見
引用自 Pei-Chi Lo 查核回應
本文屬個人意見評論。疾管署、牙醫師全聯會、露德協會等則有不同觀點:
 
1.疾管署曾於2011年9月5日致醫界通函、2018年6月30日新聞稿表明:除特殊情況,依法愛滋感染者就醫時應告知醫事人員其已感染HIV。
 
但,因仍有尚未被檢驗出的愛滋感染者,因此,即使在感染者健保卡上註記也無法完全排除醫事人員被感染風險;唯有落實「牙科感染管制措施指引」執行標準防護措施,才是保護醫事人員免於感染風險最重要的手段。
 
2.報導者於2018年12月1日曾深度報導此議題,訪談牙醫師全聯會理事長、露德協會秘書長等人的多元觀點。

不同意見出處

疾管署2011年9月5日致醫界通函:
https://www.cdc.gov.tw/Category/ListContent/hNiSMeEgeNrN4_sDaRIO1w?uaid=n_JqiaG69xegl6kMD23VfA

疾管署2018年6月30日新聞稿:
https://www.cdc.gov.tw/Category/ListContent/TKG-8nvtp3Y1fHxeMxWJ1Q?uaid=OR2Nim27uOMbLBAArNfUsw

報導者2018年12月1日的報導:
https://www.twreporter.org/a/refusal-to-treat-hiv-infected-pati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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