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E 認為 含有個人意見
引用自 E 查核回應
警消海巡工作具高風險性,“合情合理的對待”為什麼不是替“現役”警消海巡爭取調高薪資待遇?反而是爭取給不用出勤的退休人員?這完全說不通。

就算不是調高“現役”警消海巡薪資,爭取預算來提升、維護裝配,確保執勤的安全,這才叫“合情合理的對待”。

結果亂修財劃法,搞到國防海巡預算都得減少,根本等於是讓“現役”的冒生命危險,結果得利的卻是在家看電視的退休人士?退休還比在職的人領更多,這種錢領到你會睡得著嗎?心安理得?

不同意見出處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501070113.aspx

立院三讀 警消海巡退休所得替代率最高80% | 政治 | 中央社 CNA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部分條文,明定警察、消防、海岸巡防、移民及空中勤務總隊人員的每月退休所得,其替代率應依退休人員審定的退休年資,任職滿15年者,替代率為43.25%,最高增至36年,為80%。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501070113.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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