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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rmur 認為 含有個人意見
回應於 1,227 天前|引用自 murmur 查核回應
110年11~12月的統一發票中獎號碼,兌獎日期已過。

不同意見出處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ETW183W2_11011/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本網站目的在公佈財政部對外相關訊息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ETW183W2_11011/
此查核回應尚被用於以下的可疑訊息
統-發票11-12月獎號
號碼全相同 中
特別 31150905 1,000萬
⋯⋯
統-發票11-12月獎號
號碼全相同 中
特別 31150905 1,000萬
特獎
28564531
頭獎
增開
05754219
52891675
45327106
252
號碼全相同 中
200萬
號碼全相同 中 20萬
末七位相同 4萬元
末六位相同 1萬元
末五位相同 中4千元
末四位相同 1千元
末三位相同 2百元
號碼全相同 中
2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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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56 9
貼心整理 (個位數)
領獎期間自
111-2-6 111-5-5
1,227 天前

以上內容由「Cofacts 真的假的」訊息回報機器人與查證協作社群提供,以 CC授權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4.0 (CC BY-SA 4.0) 釋出,於後續重製或散布時,原社群顯名及每一則查證的出處連結皆必須被完整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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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有中獎,經查詢中獎的是【雲端發票】,因為沒有歸戶載具是存在萊爾富會員裡,所以收到此簡訊。 發票號碼在萊爾富APP(Hi-Life VIP)>會員中心>我的發票>選擇期別查看 建議可自行查詢是否有中獎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etw700w (財政部發票號碼中獎查詢網站) *因為中獎的是雲端發票號碼,所以如果對一般的紙本開獎號碼(後三碼)會顯示沒中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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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費的無實體電子發票中獎通知信,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查詢雲端發票專屬獎中獎號碼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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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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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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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正規的公司 網路上都可以查詢到 統編是94016482 我這邊回應下給大家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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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頁式購物廣告詐騙,請不要購買以防受騙上當。 網頁中的統一編號查詢是非營業中,網頁上也沒其他商家詳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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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頁式廣告詐騙,請不要購買以防破財又傷身。 - 網站只賣單一商品、網頁上無電話、地址等實體連絡方式,統編經查詢後是「非營業中」 - 盜用名醫照片,大林慈濟醫院的網站也有澄清過呂醫師行醫數十年,從未代言任何醫療相關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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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自行查詢發票有無中獎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etw700w https://nevent.family.com.tw/invoice/invoice.html#a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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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自行查詢發票有無中獎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etw700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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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第七十一條第三項有免辦申報之規定,如下: 1.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全年綜合所得稅總額不超過當年度規定之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之合計數或基本生活所需費用者,得免辦結算申辦。 2.但申請退還扣繳稅款及可扣抵稅額者,仍應辦理結算申報。 以上值得注意的有~~點 1.只有「境內居住」的「自然人」適用,即營利事業不適用、非居住者亦不適用。居住者定義可參考所得稅法第七條。 2.綜合所得稅總額指的是十大類所得額加總,未減除免稅額及扣除額之金額。綜所稅計算公式如下: 綜所稅淨額=綜所稅總額-免稅額-扣除額(分為一般扣除額及特別扣除額,一般扣除額可從標準扣除額及列舉課除額取高者) P.S.1.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依納保法第四條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布。 此外,若是將訊息中「申訴」解釋為稅法上之行政救濟,納稅義務人得以進行租稅救濟,並不是沒辦法,解釋如下: 1.依據稅捐稽徵法第十七條,納稅義務人若發現繳納通知文書有記載、計算錯誤或重複時,於規定繳納期間內,得要求稅捐稽徵機關查對更正。 2.依據稅捐稽徵法第三十五條,若是納稅義務人對於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案件不服,可於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依序提起復查、訴願、行政訴訟。 P.S.2.繳納通知文書為稅捐稽徵機關填發,應載明姓名、地址、稅別、稅額、稅率等。繳納期間為稅捐應繳納之期間,例如綜所稅核定補徵稅單為1/16~1/25。另外繳納期間外申請查對更正也並非法不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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