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Effie Fang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Effie Fang 查核回應
早在中華民國106年5月24日公布的「大法官會議釋字第748號釋憲案」【同性二人婚姻自由案】,就認定《民法》不允許同性結婚的規定,違反保障人民婚姻自由、保障人民平等權,也就是「《民法》不允許同性結婚的規定違憲了」。那違憲該怎麼辦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748號釋憲案」公布起2年內,也就是在108年5月24日以前應該完成相關法律的修正或制定。公投有無達到500萬票都無法影響大法官釋憲,也無法阻止同志運動提案。

資料佐證

謠言破解網站蘭姆酒吐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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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謠言滿天飛! 大法官已釋憲 、外國同性戀藉結婚來台治療愛滋病

謠言這樣說:距離11月24日投票日不到一個月,除了候選人拉票,公投案也在拉票啊!很多人都有收到以下訊息:「大法官已釋憲,如果年底公投沒達到500萬票,明年五月台灣將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可合法結婚的國家。外國同性戀藉結婚來台治療愛滋病,都是健保支付,全民買單。學校對國中小實施同志教育,將成為合法。這次公投要主動向票務員領10、11、12三張公投單選「同意」。11/24一定要去公投!讓我們盡一份心力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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