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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食藥署將持續落實邊境查驗,並依採購法辦理招標,評選,議價,決標等採購程序,並對得標廠商加強查核與管理。有關「107年度食品及相關產品委託檢驗計畫」之採購案,食藥署將依採購法公開評選具專業能力及執行能力之廠商後,復再依據契約書規定,辦理第二階段「價格標」之開標與競標程序,故該階段無任何厰商得標。

資料佐證

https://www.mohw.gov.tw/cp-17-3826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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