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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6條確實規定行人乘車時「應由右側車門上下車」。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若「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導致肇事,處以罰鍰1200到3600元,並非只有「駕駛人」受罰。

資料佐證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417

【部分錯誤】網傳「交通新規定 乘客不得由左後門上下車」?

【部分錯誤】網傳「交通新規定 乘客不得由左後門上下車」? 社群網路流傳「...轎車的後座乘客開車門,不得由左邊上下車。如果從左後門上下車而和機車擦撞被起訴...判刑與判罰金的一定是小轎車駕駛人...」。 經查: 一、《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6條確實規定行人乘車時「應由右側車門上下車」。 二、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若「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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