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NX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NX 查核回應
可疑訊息宣稱「食藥署放水引入美國豬肉(美豬)」帶有陰謀論及滑坡謬論,目的除了製造民眾恐慌,及進行政治及選舉操作目的。

食藥署於今年10月5日表示,本次食藥署與桃園市政府查獲兩家肉品業者標示不實案,係由食藥署依系統情資分析高風險廠商名單,由食藥署稽查人員主動與地方政府前往稽查,本次查獲桃園市兩家違規肉品業者,即為食藥署提供名單,與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共同聯合稽查而查獲。 

本案係業者未依法令規定,申報肉品原產地不實所致,食藥署依系統情資分析高風險廠商名單於地方政府合作稽查,與可疑訊息宣稱情節不符,這是假訊息。

最後,最近有心人士(包括部份政黨團體及特定媒體),刻意利用政府公開資訊,片面擷取及移花接木手法散佈假訊息及陰謀論,企圖製造社會大眾恐慌,及藉此進行政治操作及不實選舉宣傳工具。不僅惡意打擊整體基層公務人員之努力,違反新聞倫理,製造社會大眾恐慌情緒,及藉此獲取政治利益等行為,實不可取。期間民眾發現有不實選舉謠言可向以下單位檢舉(網站: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712-144395-4c433-1.html ),保障民主機制正常行使權益。

資料佐證

一、食藥署持續積極執行邊境查驗、後市場稽查及抽驗(食藥署,2023/10/5)
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4&id=t622166

"本次食藥署與桃園市政府查獲兩家肉品業者標示不實案,係由食藥署依系統情資分析高風險廠商名單,由食藥署稽查人員主動與地方政府前往稽查,本次查獲桃園市兩家違規肉品業者,即為食藥署提供名單,與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共同聯合稽查而查獲。 "

"食藥署重申,符合「應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之食品業者」公告業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電子申報追溯追蹤資料;經指定電子申報的食品業者應如實申報收貨、製造及交貨相關資料,如申報不實,依食安法第47條處新臺幣3-300萬元罰鍰;標示、宣傳或廣告如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等情事,依食安法第45條處新臺幣4-400萬元。另透過食品雲系統,可分析「邊境查驗自動化管理資訊系統(非報不可)」與「食品追溯追蹤系統(非追不可)」資料產出優先稽查名單,此為食藥署與地方政府衛生局共同努力成果,請業者切勿心存僥倖。 "

二、2業者美豬肉片產地標示不實 食藥署:未檢出萊劑(中央社,2023/10/5)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310050390.aspx

"這次與桃園市政府聯合查獲2家肉品業者標示不實,是由食藥署依系統情資分析高風險廠商名單,主動與地方政府前往稽查。"

檢舉賄選和選舉假訊息,大家一起來!-司法院全球資訊網-查詢服務-司法新聞查詢-其他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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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712-144395-4c433-1.html

2業者美豬肉片產地標示不實 食藥署:未檢出萊劑 | 生活 | 中央社 CNA

桃園市有2業者以美豬混製肉片,產地卻標示不實,食藥署今天公布,均未檢出萊克多巴胺;自110年迄今,檢驗邊境1萬1847件,以及各販售通路、製造端1萬2974件豬肉相關產品,同樣未檢出。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310050390.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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