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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我只想喝茶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真的,我只想喝茶 查核回應
交通部新聞稿指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超速60公⾥以上者,將依級距處以罰鍰,最⾼可處新臺幣24,000元,當場禁⽌其駕駛,並吊扣汽⾞牌照3個⽉

依監理站規定,同一駕駛人半年內違規記點共達六點以上者,吊扣駕照一個月,一年內經吊扣駕照二次,再違反記點條款時,吊銷駕駛執照。

資料佐證

https://www.mvdis.gov.tw/m3-emv-vil/vil/driverPenalty
同一駕駛人半年內違規記點共達六點以上者,吊扣駕照一個月,一年內經吊扣駕照二次,再違反記點條款時,吊銷駕駛執照。

https://www.freeway.gov.tw/Print.aspx?cnid=193&p=8381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友善列印-超速違規無所遁逃,請依速限指示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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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vdis.gov.tw/m3-emv-vil/vil/driverPenal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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