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Lin 認為 含有正確訊息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根據民法第1138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為當然繼承人外,依順序為第一、直系血親親屬,第二、父母,第三、兄弟姊妹,第四則為祖父母。

資料佐證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Rela.aspx?PCODE=B0000001&FLNO=1138&t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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