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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dfgh 認為 含有正確訊息
回應於 1,194 天前|引用自 Asdfgh 查核回應
行政院 令-恢復實施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間之客運船舶往來,自112年2月7日生效。

資料佐證

https://www.kinmen.gov.tw/News_Content.aspx?n=1BC6B0D9638A6EE2&sms=A2C62D68901B977C&s=A89E0E1B5781D84B

無法取得資料

https://www.kinmen.gov.tw/News_Content.aspx?n=1BC6B0D9638A6EE2&sms=A2C62D68901B977C&s=A89E0E1B5781D84B
此查核回應尚被用於以下的可疑訊息
行政院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4日
發文字號:院授陸經字第112030⋯⋯
行政院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4日
發文字號:院授陸經字第1120300060號
檔號:
保存年限:
第1頁,共1頁
電話
茲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十五條
項及試辦金門馬祖澎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規定,恢復
實施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間之客運船舶往來,以金門、馬
祖地區之民眾及陸配等為限,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二月
七日生效。
院長陳建仁
1,194 天前

以上內容由「Cofacts 真的假的」訊息回報機器人與查證協作社群提供,以 CC授權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4.0 (CC BY-SA 4.0) 釋出,於後續重製或散布時,原社群顯名及每一則查證的出處連結皆必須被完整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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