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B🐈 認為 含有正確訊息
引用自 B🐈 查核回應
超車在交通法規的定義為:在同一車道行駛的後車超越同向行駛的前車,且超車前後,這輛後車始終在原車道內行駛。臺灣是左舵車,右側視野的盲區大於左側,因此當車輛從右方超越時,很可能處於前車的盲區里,容易發生意外。後車駕駛員想要超車時,通常得與前車錯開一些距離,才能觀察到前方情況。如果是左側超車,那駕駛員只要略向左偏一點即可看到前車前方的路況;如果是右側超車,則要讓車輛往右多偏一些,再探個頭,才能觀察到前方的情況,危險係數也隨之增加。

資料佐證

https://kknews.cc/car/gq446q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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