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告訴家人、朋友:
這三件車禍 都是犯同樣的錯誤,千萬別右線超車。因為右邊會停放車輛、或者是掌握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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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第3款規定:汽車駕駛人超車時,不得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違反規定者,處新臺幣1,200元~2,400元罰鍰。駕車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時,不得超車。另外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亦不得超車,更不得於前行車右側超車,以免肇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請駕駛朋友們多多留意。

資料佐證

https://www.tbkc.gov.tw/Message/Bulletin/News?ID=f843a578-b5d8-400a-bff5-2774f2c60308
B🐈 認為 含有正確訊息
引用自 B🐈 查核回應
超車在交通法規的定義為:在同一車道行駛的後車超越同向行駛的前車,且超車前後,這輛後車始終在原車道內行駛。臺灣是左舵車,右側視野的盲區大於左側,因此當車輛從右方超越時,很可能處於前車的盲區里,容易發生意外。後車駕駛員想要超車時,通常得與前車錯開一些距離,才能觀察到前方情況。如果是左側超車,那駕駛員只要略向左偏一點即可看到前車前方的路況;如果是右側超車,則要讓車輛往右多偏一些,再探個頭,才能觀察到前方的情況,危險係數也隨之增加。

資料佐證

https://kknews.cc/car/gq446q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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