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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修正刑法185-3條、陸海空軍刑法54條部分,酒駕未肇事刑責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改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酒駕肇事致人於死或致重傷者,不論初犯或再犯,增訂得併科罰金規定「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駕駛若在警方酒測前飲酒、吸毒以求脫罪,比照拒絕酒測處罰。

資料佐證

https://tw.stock.yahoo.com/news/立院三讀-酒駕未肇事重判3年-肇事併科罰金最高3百萬-032449466.html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6055875

立院三讀/酒駕未肇事重判3年!肇事併科罰金最高3百萬

酒駕憾事屢登新聞版面,嚴懲酒駕已是各界高度共識。立法院院會今(24)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酒駕未肇事的刑度,從現行最重可判2年以下有期徒刑增加至3年以下,併科罰金也從最高20萬元提高到30萬元。至於酒駕再犯肇事者刑度不變,但增加「得併科最高300萬元罰金」,再犯年限也從5年延長為10年。

https://tw.stock.yahoo.com/news/%E7%AB%8B%E9%99%A2%E4%B8%89%E8%AE%80-%E9%85%92%E9%A7%95%E6%9C%AA%E8%82%87%E4%BA%8B%E9%87%8D%E5%88%A43%E5%B9%B4-%E8%82%87%E4%BA%8B%E4%BD%B5%E7%A7%91%E7%BD%B0%E9%87%91%E6%9C%80%E9%AB%983%E7%99%BE%E8%90%AC-032449466.html

不只酒駕累犯公布姓名照片 柯建銘列出酒駕修法重點 | 聯合新聞網:最懂你的新聞網站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酒駕相關條文,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指出,本次修法重點,明定十年內兩度酒駕的累犯,可公布姓名、照片...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6055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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