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Lin 認為 含有個人意見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依照性別平等教育法精神,情感教育、同志教育、性教育是不可分割的一環,未來仍將持續推動性平。

共同生活法不可行,依行政院對公投第10、12案提出之行政院意見書,行政機關仍需依照釋字第748號解釋的意旨提出法案,平等保護同性別二人之「婚姻自由」。行政院所提出的草案版本,除現行法律中配偶之權利義務,同志配偶均得平等享受、負擔外,尤應確保同志配偶在收養、婚姻關係中親子關係的建立,乃至跨國同婚的承認與成立等面向,均有平等完整的配套。

不同意見出處

https://www.tgeea.org.tw/lgbt/5385/
教育部仍會持續推動性平教育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511243
同性共同生活法「藐視台灣憲法」

伴侶盟批幸福盟 同性共同生活法「藐視台灣憲法」 | 聯合新聞網

下一代幸福聯盟(幸福盟)今日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批評行政院若推《同性婚姻法》是違反民意,要求另訂《同性共同生活法》;並修改民法第972條,加上「婚姻,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對此,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侶盟)今天發表聲明,嚴厲譴責幸福盟一再蓄意欺騙700萬人民、藐視台灣憲法。伴侶盟指出,公投第10、12案無論其提案主文或理由,均無提及修改民法第972條,幸福盟該部分主張並無公投法的拘束力,應立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511243

以上內容「Cofacts 真的假的」訊息回報機器人與查證協作社群提供,以 CC授權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4.0 (CC BY-SA 4.0) 釋出,於後續重製或散布時,原社群顯名及每一則查證的出處連結皆必須被完整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