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Lin 認為 含有正確訊息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不論是本國製造或由外國輸入的醫療器材,都必須取得衛生福利部核發的醫療器材許可證,並列有字號。消費者使用醫療器材時,若發現品質不良(如:未使用即有產品破損),或因使用醫療器材發生嚴重不良反應,除了向產品原購買的藥商反應外,請立即通報衛生福利部建置的「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醫療器材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qms.fda.gov.tw/tcbw

資料佐證

https://www.fda.gov.tw/tc/publishotherepaperContent.aspx?id=1271&tid=2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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