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Lin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60 條 2 項 3 款規定,「超越停止線」的違規處 900 元以上 1800 元以下罰鍰。不是罰單 3000元。

設置闖紅燈、測速等執法器材的地點,會公告在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的網站,每年都有更新。因此正確的地點應以網站公告為主。

資料佐證

https://www.mygopen.com/2021/03/Taichung.html

【誤導】台中市壓白線拍照已啟用了?啟動闖紅燈照相機的設置地點?警:錯誤資訊

網傳「台中市壓白線拍照已啟用了」的訊息。MyGoPen 實際詢問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執法組表示,這個訊息已流傳一陣子,並不正確。現在的執法儀器是用「光學感應」並與號誌連動,會以拍照內容作為依據進行舉發。執法組說明,設置闖紅燈、測速等執法器材的地點會公告在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的網站,因此正確的地點

https://www.mygopen.com/2021/03/Taichung.html

以上內容「Cofacts 真的假的」訊息回報機器人與查證協作社群提供,以 CC授權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4.0 (CC BY-SA 4.0) 釋出,於後續重製或散布時,原社群顯名及每一則查證的出處連結皆必須被完整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