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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銓敘部官員認為,要看年金改革方案何時實施,實施之日生效,才會有行政救濟問題,但權益受損的軍公教人員,依保障法須於三十天內提出復審。

資料佐證

http://www.new7.com.tw/NewsView.aspx?t=03&i=TXT2017061510461216I
向考試院提出行政處分書復審
此查核回應尚被用於以下的可疑訊息
健康服務中心退休人員邱陳靜惠,參加2月1日銓敘部退休人員說明會,以下是她轉傳的資料,大家參考之!
非常重要!請快廣傳。
(早安閣下﹏﹏諧告訴同事好友,如有軍、警、消、公、教、勞等身分現己退休者,這分復審書一定要保存,於107年5~6月份收到铨敘部的公文時,於一個月内提出復審,超過一個月表示默認政府給你的公文是合法的,將來不得再提出(法院)異議。)
將來會有重新審定的退休金核定函,採雙掛號的方式寄發。

不需要做拒收的動作,但是在你簽收以後,30日內要提出復審書,表示你不服氣;

否則,就會變成銓敘部的新核定函,你是同意並接受的,將來沒有翻案的可能,即便日後別人恢復了原領退休金,你也沒份。

聽說銓敘部將從3月份開始,就要提前寄發新的核定函,想趁人不備,想說年紀大的退休人員,如果沒有注意法律時效(簽收公文30日內),提出復審的異議,則將定案。

所以,為了爭取自己的權益,一定要提出復審書,「記得也要去郵局以【雙】掛號的方式寄出」。

將來一定還要跟銓敘部打行政訴訟的官司,千萬不要放棄了。

因為將來一旦民進黨立委變少數了,說不定正義會還給我們的(補發所有差額)。

以後要走的路,會一步一步的,用「賴」聯繫大家的。
坐無虚席,就像你傳来的一様,要在30曰提出復審,有退休協會提出應從7月1日才能開始算起,銓敍部打算3月1日就開始寄,最後结議公佈於網站,台銀的錢不要领出,如果告赢民進黨就能補發
退休人員要求今天會議纪錄公佈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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