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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愛滋病毒就如同流行性感冒一般,並不會區分感染者的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等,會提高感染風險的,是「高危險行為」,如無套性行為、共用針頭等,才會有感染的可能或風險,因此,在防治愛滋上最需要破除的迷思,便是預防「危險行為」,而非以為只有單一族群才會感染,必須徹底打碎以往的刻板印象。
同性戀也不是疾病。現代精神醫學早就不將同性戀、多元性傾向等視為疾病。

資料佐證


http://buttom.github.io/aids/
同性婚姻與愛滋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103/841172.htm
「治療」同志性傾向違法! 3月起重罰50萬、停業撤照

愛滋謠言終結者|同性婚姻與愛滋FAQ|作者:馮一凡,彩虹工作小組。顧問:台灣同志諮詢熱線

同性婚姻與愛滋FAQ 同性婚姻與愛滋有什麼關係? 嚴格來說兩者間沒有什麼關係。但目前的愛滋防治政策中,其中一個重要環節即是,提昇LGBT群體的權利,減少對他們的歧視與污名,避免因為制度性的歧視,而無法配合政府的愛滋防治政策。基於公共衛生的考量以及同性婚姻作為LGBT伴侶間權利的重要指標,政府應該考慮積極推動。 有人說同性婚姻

http://buttom.github.io/aids/

「治療」同志性傾向違法! 3月起重罰50萬、停業撤照 | ETtoday新聞雲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衛福部先前曾表示要禁止「性傾向扭轉治療」,未來任何試圖扭轉、改變同志性傾向的醫療行為,都屬違法,且最快在3月公告上路,屆時違者最高可罰新台幣50萬元,甚至遭停業撤照。 衛福部去年12月30日曾預告要訂定「醫師執行性傾向扭轉(迴轉)治療之行為,為醫師法第28條之4第1款規定不得執行之醫療行為」草案,並進行60天的預告期,以蒐集各界意見和看法。 ▲跟上同婚法初審通過的腳步,衛福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103/8411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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