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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 認為 含有個人意見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台灣《勞基法》規定產假8周,不但比不上「國際勞工組織(ILO)」14周的規定,也遠低於亞洲及世界其他國家,例如日本的的產假有14周、南韓13周、中國13周。「不是不能請,而是請了之後再回去,位子可能就不見了」。即便《性別平等法》中明訂「僱主不得拒絕申請復職」,但實情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不同意見出處

http://yahoonewstalk.tumblr.com/post/132073408900/生個小孩什麼都沒了-法律保障不了職場媽媽
「生個小孩什麼都沒了」 法律保障不了職場媽媽

Live做伙共 │ 「生個小孩什麼都沒了」 法律保障不了職場媽媽 -Yahoo奇摩新聞

作者/王彥喬 (風傳媒)「有時候很痛恨自己是女人!」「覺得生個小孩什麼都沒了。」是什麼樣的生育環境讓一個愛孩子的年輕媽媽說出這樣的話?一句話的背後,又有多少媽媽的心酸無奈?究竟卡住台灣生育年齡父母不願生的原因是什麼?每個月最少花上5萬元在一對雙胞胎身上,對媽媽小右來說是小事,她最在意的其實是在她上班期間,誰來替她照應2個baby,因為夫妻倆並不打算辭掉工作,家裡需要工作帶來的收入,他們也熱衷於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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