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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alind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Rosalind 查核回應
退休應該本來就要申請。如果是指退休後出國需要報備,根據資料來源可知,此為長久都存在的法條,但目的是為了讓發放退休金的單位知道被發放退休金的公教人員仍在世,且可以被聯絡。若其不在世,不能被聯絡,也只能暫時停發。若真的在該時間出國,其實只要提供相關資訊即可。

資料佐證

http://www.mocs.gov.tw/exhibits/invite_c⋯px?Node=548&Page=2594&Index=3&Invite=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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