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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居家隔離,是提醒曾經去過相關地點的民眾自主管理。自主健康管理的民眾,應避免不必要的外出或旅遊;若需外出也要全程配戴外科口罩。如有任何症狀,也需由衛生主管機關安排就醫,切勿自行就醫。

若與『確定感染疾病的個案』有一定程度接觸,就會被認定是居家隔離的對象。地方衛生主管機關會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要求民眾居家隔離14天。被列為居家隔離或檢疫對象的人,需要確實記錄自己的體溫(每天2次)與身體狀況、勤洗手、不要摸臉口鼻。每天會有衛生主管機關或里長/里幹事打電話關心。如果有任何症狀,需要由衛生主管機關安排就醫,切勿自行就醫。

資料佐證

https://www.ntuh.gov.tw/ntuh/News.action?q_type=-1&q_itemCode=5747

https://ghsha.com/articles/366

https://tw.stock.yahoo.com/news/敦睦艦隊群聚-高市增列第三波2處疫情熱點-101020494.html

防疫大作戰!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差在哪?|家天使居家照護

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延燒,這幾天在新聞報導、記者會中也常聽到「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等名詞。它們針對的對象是誰?差在哪裡?又該如何進行呢?來看家天使為您一一整理與介紹! ※(109/02/21)更新:行政院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草案」,加重違反居家隔離與檢疫者的罰則。詳情請見行政院新聞稿。 ※(109/03/19)更新:自3月19日起,擴大

https://ghsha.com/articles/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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