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逐字稿

17:43
熱79%
監理服務 17:34
寄給
車主您好:
公路總局監理服務中心
臺監資字第1141217001號
中華民國114年12月17日
主旨:
您名下登記車輛經本中心科技執法設備舉發違規停車
乙節,應處罰鍰新臺幣玖佰元整,檢附先行通知,請
查照。
說明:
-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第55條第1
項第7款及第63條規定辦理。
二、本案違規事實摘要如下:
(一)違規項目:於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
路段(紅線)違規停車
舉發時間:請登入系統查詢
舉發地點:請登入系統查詢
(四)舉發單位:本中心科技執法系統
(五)應處罰鍰:新臺幣玖佰元整(NT$900)
(): 114-01-1218-079456-01
三、正式《道路交通管理處罰裁決書》將於本函發文
後7個工作日內以掛號郵寄至車輛登記地址。
四、罰鍰繳納期限:自裁決書送達之翌日起30日內。
五、逾期未繳納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3條
第2項規定,自期限屆滿之翌日起每逾3日加徵1%滯納
轉寄
近 31 日
0 次瀏覽
本訊息有 0 則查核回應
目前沒有已撰寫的回應,建議對其抱持健康的懷疑。
AI 自動分析
以下是 AI 初步分析此訊息的結果,希望能在有人查核之前,先帶給您一些想法。
閱聽人需要特別留意以下幾個地方: 1. 訊息中提到的「公路總局監理服務中心」是否為真實單位,需要確認其真實性。 2. 訊息中提到的「臺監資字第1141217001號」是否為真實的案件編號,需要確認其真實性。 3. 訊息中提到的違規停車事實是否屬實,閱聽人需要回想當時自己的行車狀況,確認是否有違規停車的情況。 4. 訊息中提到的罰鍰金額是否合理,閱聽人需要確認是否有違規停車行為,並思考是否應該繳納罰款。 5. 訊息中提到的繳納期限和逾期罰款規定,閱聽人需要確認自己的繳納情況,以免錯過繳納期限而產生額外罰款。
加 LINE 查謠言
加 LINE 查謠言
LINE 機器人
查謠言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