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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字稿

日本
-文方式:紙本遞送
受文者: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局長室
登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4月10日
>文字號:嘉市警交字第1081902626號
無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件:如說明四
說明:
檔號:
保存年限: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 函
地址:60041嘉義市中山路195號
承辦人:警務佐孫義雄
主旨:有關防制交通事故執行「交通大執法」一案,請各單位確實
辦理,請查照。
電話:警用752-2193、自動05-2250727
傳真:警用752-2194、自動05-2257643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tw
為降低本市A1及A2類交通事故發生率,宣示警察強力執法決
,杜絕駕駛人僥倖心態,請各單位落實執行,以維交通安
全與秩序。
二、本專案實施期程自108年4月中旬起,每月分上、中、下旬各
實施1次連續3日大執法。
三、取締項目除針對重大交通違規(酒後駕車、闖紅燈、嚴重超
速、逆向行駛、轉彎未依規定、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機車
未依二段式左轉及未戴安全帽)加強稽查取締外,增列併排
停車取締項目,以符民眾期待及維護行車順暢與安全。
四、 本(4)月律定中旬12日、13日及14日,下旬22日、23日及24
日等6日實施交通大執法,請各單位於15日及25日上午10時
前,將大執法取締違規統計表(如附件)以電子檔傳送本局交
通警察隊彙辦。
-本: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
本: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局長室、嘉義市政府警察局陳副局長室、嘉義市政府警察局蕭
副局長室、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督察科、嘉義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隊、嘉義市政
府警察局交通警察隊(均含附件)
局長林水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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