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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所不知道的陳水扁、謝長廷、顏錦福》

24年前發生的鄧如雯殺夫案,
因為年代已久,
您可能不記得了;
當年,我還是一個法律系的新鮮人,
對此案,我猶有記憶,
我看過當時報紙的報導,
這個社會事件我記得很清楚。
但我熟悉的,僅只是這起社會事件的”標題”,以及”鄧如雯不堪長期家暴而殺夫”的簡略事實而已,
我所不知道的,遠比我所知道的多出不知凡幾。

尤其這件事的背後,
牽涉到陳水扁、謝長廷、與當時民進黨中常委顏錦福,
更是讓我驚詫不已!!

先略述一下這起案件的案情,
案情遠比當時報紙所報導者複雜,
這案件的開頭是:
時任民進黨地方街頭運動部主任的惡棍林阿棋─
林逞兇鬥狠,結黨成派,流氓行徑魚肉人民。
他看上了鄧如雯的母親,
強暴、恐嚇、糾纏鄧母不果,
後來更靠勢借端,
多次登門踏戶,直接闖入鄧家,
造惡無忌,砸毀家俱,
甚至把鄧如雯之父吊起來毒打,
直接性侵鄧如雯之母;
還曾對鄧母潑硫酸。

鄧母因此而眼睛失明住院,
當時年僅15歲、就讀國中的鄧如雯,到醫院照顧母親,
林阿棋追到醫院,
赫見年少的鄧如雯有些許姿色
陡然慾心蠱起,
色從心上起、惡向膽邊生,
強姦了鄧如雯,
後來更強姦了鄧如雯之妹…..。

鄧家向警方求助,
殊不料立委陳水扁、顏錦福、立委謝長廷等三人
不只將林阿棋保釋出來,
其後並對警方施壓,
不欲警方受理此案,
硬生生壓下這件案子!!
謝長廷更是私下喬事,
硬逼鄧如雯嫁給性侵她的林阿棋,
實在可惡至極!!!
我不只是說林阿祺,
陳水扁、謝長廷同樣可惡之至;
在權勢惡霸的暴凌之下,
鄧家人求救無門,
叫天不應、叫地不靈─
我原本以為,這種情節只有在法治極落後國家與古代才可能發生,
殊不料,
這就發生在自詡民主法治的台灣社會。

鄧如雯婚後,常受林毒打虐待~~
林在朋友面前調戲羞辱鄧如雯~~
把兩人所生的小孩放入洗衣槽,經鄧如雯苦苦哀求,希望自己”代孩子受暴”,
林才將孩子從洗衣槽取出,
轉而對鄧如雯施暴~~
最後鄧如雯再也受不了,
才於林酒後將其殺害,
當她殺了林阿棋之後,
她茫然地打電話給母親說:
“媽,我們終於解脫了,我們不用再害怕了”……。

似林阿棋這種人,
固是死有餘辜,
但我萬萬沒料到陳水扁、謝長廷竟是助惡幫兇,
陳水扁與謝長廷等,
每每在人前義正詞嚴,
仿若他們是正義的化身,
沒想到,
私下卻是如此不堪,
令人不齒,
讓人感到噁心、想吐。

當時報紙的報導很簡單,
其他的細節,
我是得之於跑過這起刑案的資深社會記者劉駿耀先生,
劉駿耀先生上三立的談話性節目親口所說,
劉先生提到,
雖然事隔這麼多年,但每當他想到陳水扁、謝長廷、顏錦福三人,就痛恨不已!
碰巧,承審鄧如雯案的法官是劉先生的朋友,
她每每憶起鄧如雯的遭遇,就眼眶泛紅。

為了寫這篇文章,
我特別去找了下頭這篇網友所po的新聞評述,
這應是近兩年才po的
1993年的時空背景,根本不可能道出真相,
果然與劉駿耀先生所說並無二致。

謝長廷如今還活躍於政壇,
擔任台灣駐日代表,
若我是謝長廷,
我沒有臉再立足於台灣社會!!

至於說到陳水扁,
從此案可見其為人之一班,
陳水扁絕不是一個善良的好人!!!
所以,若說他貪瀆巨款,
我完全不意外;
這雖是兩件事,但一個人的心地是一以貫之的,
遺撼的是,
1993年時,這些幕後真相都不見諸媒體,
我不知道陳水扁是這樣的一個人,
他在公眾面前演技又是一流,
仿彿他是正義表徵、仁民愛物?!
我才會於2000年、2004年,誤把選票投給他。

於今,
說陳水扁清白,
說陳水扁備受委屈,
說陳水扁絕不可能貪瀆的言詞甚囂塵上,
更有國民黨不懷好意地說要特赦陳水扁,
我對國、民兩黨的這些政客不屑一顧,
這些人到底有沒有去瞭解過陳水扁這醜陋的一段呢?
又或者
這些人根本是知情卻不以為意?
人性,
如此醜惡!!!!

不管哪一黨的政客,
崇拜政客都是最愚蠢的事之一,
從陳水扁、從謝長廷,
我們又再再驗證了多數政客的虛偽與不堪入目。

我絕對反對特赦陳水扁到底。

http://city.udn.com/57039/2710771
近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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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訊息有 2 則查核回應
王政皓 認為 含有正確訊息
引用自 王政皓 查核回應
公廣集團華視 專題報導

2010/12/27 18:58
【法網專題】民國82年忍無可忍的家暴 鄧如雯殺夫


林男保釋之後更加肆無忌憚,多次前往鄧家鬧事,警察機關受任時,民進黨籍民意代表陳水扁、顏錦福、謝長廷施壓而不願受理鄧家報案,之後林男變本加厲,竟拿硫酸潑灑鄧母,造成鄧母右眼失明住院。林男去醫院探望時,見當時年僅15歲的鄧如雯頗具姿色且年幼可欺,佯裝要送她回家,鄧女父母不敢拒絕,林男把鄧女帶回家後,即對當時尚在國中就讀的鄧女強制性交,事後由民進黨籍律師謝長廷從中協調,最後竟以女方已被強制性交,不如撤回告訴。

  嫁給男方,鄧家為了名聲及自身安全無奈同意,而鄧如雯為免家人繼續受害,被迫與林阿棋結婚。婚後六年林阿棋對鄧如雯打罵不斷,造成鄧女離家多次,林竟找上鄧家並恐嚇要鄧女妹妹「妹代姊職」。而當林心情好時,會帶鄧女參加與朋友之聚會,並於朋友面前羞辱、調戲她。林阿棋甚至將一幼小子女丟到洗衣機裡攪,經鄧如雯哀求後才棄對其子女之虐而改對其施暴,並亦涉嫌對鄧如雯的妹妹強制性交,但當時法律觀念為「法不入家門」,男方背後又有民代撐腰,法律無法給鄧有效保護。

資料佐證

華視新聞
【法網專題】民國82年忍無可忍的家暴 鄧如雯殺夫

https://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012/201012270639608.html?fbclid=IwAR19nxq2M0zdx0oEJAjyZ-X0qLh3ptHHMhCzNZY85R-ptVisMGAGWkl-1DY
Lin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2008年總統大選之前,當時網路各大論壇通出現同一篇文章,實乃謠言一則。
直到目前無法證實陳水扁和謝長廷和鄧如雯和林阿棋有任何關。

資料佐證

https://www.ptt.cc/man/SSSH-16th-Fk/M.1292132973.A.436.html
鄧如雯殺夫案

https://zh.wikipedia.org/wiki/鄧如雯殺夫案
鄧如雯殺夫案

Re: [問卦] 鄧茹雯殺夫案

作者amovie (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鄧茹雯殺夫案時間Sat Dec 11 23:34:57 2010 鄧如雯殺夫案扯上陳水扁和謝長廷是在2007年中的網路 換句話說就是2008年總統大選之前 當時網路各大論壇通出現同一篇文章 甚至還有人多次修改維基百科 因此維基百科中有熱烈討論 http://goo.gl/x8P9K 結論就是

https://www.ptt.cc/man/SSSH-16th-Fk/M.1292132973.A.436.html

鄧如雯殺夫案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坐标:25°6′6″N 121°21′47″E / 25.10167°N 121.36306°E 鄧如雯殺夫案是指1993年10月27日發生在臺灣的一起刑事案件,鄧如雯因長期遭受家庭暴力、婚内本人及母均被强奸,最後杀夫,在受審過程中,受到婦女團體的支援,最後被判刑三年。並促進《家庭暴力防治法》於1998年6月24日立法通過,使中華民國成為亞洲第一個有家庭暴力防治法與民法保護令的國家。[1]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84%A7%E5%A6%82%E9%9B%AF%E6%AE%BA%E5%A4%AB%E6%A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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