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逐字稿

下:
、取締時間:112
年03月31日0時起至
112年04月15日24時
止。
二、取締項目:
(一)車輛(含慢車)未停
讓行人。
(二)行經無號誌交岔
路口及巷道未依標
誌、標線指示。
(三)行經閃光紅燈號
誌未停車再開。
(四)汽機車闖紅燈(含
右轉)。
ps:請各位學長、學姐
近 31 日
0 次瀏覽
本訊息有 0 則查核回應
目前沒有已撰寫的回應,建議對其抱持健康的懷疑。
加 LINE 查謠言
加 LINE 查謠言
LINE 機器人
查謠言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