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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字稿

12:23
真的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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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騙全部資金,資金追
查成功後由甲方財務部門直接匯入乙方本人銀行卡
(806)銀行帳戶:(
(4)銀
行帳戶中,追查資金共:(180萬新台幣),甲方在為乙方追
查資金確認金額後,乙方需支付
(36萬新台幣)作為服務費(前期技術费用18萬+追回資
金尾款人力费用 18 萬),甲方保
證8個工作日之內完成追回乙方資金操作,因為甲方技
術原因造成逾期沒有追回乙方被騙
資金,甲方需退回乙方支付的36萬新台幣技術费用。
1. 委託人需按照受託人告知注意事宜進行相關事宜進
展,如出現單方面委託人違約造成追回
資金失敗由委託人承擔本次技術费用。
2.依法律之規定,本次委託書必須有本人親自簽名,如本
人無法簽名需由受託人签名。
甲方:莊佳穎(R12
乙方:
(蓋章或簽名有效)
(蓋章或簽名有效)
日期:114年01月19日
ARY
日期:114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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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謠言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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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自動分析
以下是 AI 初步分析此訊息的結果,希望能在有人查核之前,先帶給您一些想法。
這則訊息中需要特別留意的地方有幾點: 1. 訊息中提到被騙全部資金後,需要支付36萬新台幣作為服務費,這樣的處理方式並不合理。通常在追回被騙資金時,不會要求被害人支付額外的服務費用。 2. 訊息中提到委託人需支付技術費用,並且如果追回資金失敗則需承擔技術費用,這樣的條件可能是詐騙手法之一。正常情況下,追回被騙資金的程序不應該要求被害人支付額外費用。 3. 訊息中提到委託書必須有本人親自簽名,如果無法簽名需由受託人簽名,這樣的規定可能是為了混淆視線,讓被害人誤以為是正常的程序。閱聽人應該注意這樣的規定是否合理。 綜合以上幾點,這則訊息可能存在詐騙的可能性,閱聽人應該保持警惕,不要輕易相信其中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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