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條:違約賠償
• 若甲方涉及違法行為,甲方須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若乙方帳戶於申請這一個月內驗收澳洲援助金期限有任何問題,甲方一次性賠
償乙方
若乙方帳戶於理期間有任何問題,甲方須一次性賠償乙方新台幣500萬元。
甲方不得私自動用乙方賬戶內資金,如違約須支付乙方帳戶資金的十倍賠償,並承擔法
律責任。
任何一方單方面終止合約,須支付違約金新台幣30萬元。
甲方確保乙方能獲得承諾資金並無後續還款問題,否則甲方須賠償乙方相應損失 且
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雙方未經同意不得將資訊透漏給第三方,如違約須賠付50萬新台幣違約金
第五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須對本合約內容及過程中獲悉的資訊予以保密。
•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相關資訊。
第六條:爭議決
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優先協商方式解決。
若協商未果,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合約簽署
國盛
際譽
甲方(補貼代辦公司):盛譽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安凱
鄭
代表人:鄭安凱
乙方(委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