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規定醬油產品應依其製程,於外包裝明顯處標示「釀造」、「速成」、「水解」、「混合或調合」字樣,其中
(1) 【釀造醬油】:除須經製麴發酵製成,另規範其總氮量須達每一百毫升零點八公克以上(黑豆醬油之總氮量達每一百毫升零點五公克以上),且果糖酸含量不得超過百分之零點一;
(2) 【水解醬油】:以酸或酵素水解含植物性蛋白質原料,未經發酵製成則為「水解」醬油,
(3) 【速成醬油】:另倘再經發酵及熟成所製成則為「速成」醬油;
(4) 【混合醬油】:「混合(調合) 」醬油指混合二種(含)以上醬油製成者。消費者可以由外包裝標示明確得知所購買的醬油資訊,依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