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可不知的權利,健保局發文從110年6月28號起,如果您的健保看診次數(無論是看中醫、牙醫眼科、各項醫院檢查超過30次,之後健保局不會支付給醫院健保費用,所以醫院診所會要求病患看自費,無論你是到大醫院或診所全部都要自費看診,健保費還是要繼續繳,平均一個月只能看兩次,其他如果有大病的時候用
健保局並沒有公告人民,只是發文給醫院診所即刻實施。
所以上半年如果有看診超過30次下半年之後就要自求多福了
這就是我們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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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假的。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並沒有此公告。但為了避免健保資源浪費,民眾應從自身做起,建立「有病先到診所看,住院、手術或急重診才到大醫院」的觀念,絕對不做不必要的檢查,不到處逛醫院、不囤積藥物,才是真正為節約健保資源盡一份心力。


健保局為了抑制醫療浪費,曾研擬針對看診次數過高的民眾,加收「部分負擔」,重大傷病和慢性疾病,都不在條件之內,看病加價,也不是為了增加健保收入。

資料佐證

https://www.nhi.gov.tw/Content_List.aspx?n=58ED9C8D8417D00B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5564264
http://tcpa.taiwan-pharma.org.tw/node/16740

https://ibmi.taiwan-healthcare.org/news_detail.php?REFDOCTYPID=0o4dd9ctwhtyumw0&REFDOCID=0q6wj3dqngf9gr55&PageN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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