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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桃園市政府公告自109年8 月5日起,桃園市境內20家約1,800處之連鎖便利商店、咖啡店及速食店1樓門市前騎樓及庇廊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宣導期3個月,自109年11月5日起若癮君子違規於禁菸之騎樓及庇廊吸菸,依《菸害防制法》最重可處1萬元以下罰鍰,業者提供吸菸有關器物,最重可處5萬元以下罰鍰。

資料佐證

https://www.fuxing-phc.tycg.gov.tw/home.jsp?id=7&parentpath=0,6&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02008120032&aplistdn=ou=hotnews,ou=chinese,ou=ap_root,o=tycg,c=tw&toolsflag=Y&language=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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